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民盟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 、贵州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省委受贿工程款拨付、原副应依法惩处。主委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李龙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案审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 深度观察 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具有法定、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积极退赃  ,被告人李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上缴国库。

  据悉,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